鼎城法院審理一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售賣煙花案
2023-02-17 17:52:55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萌 | 作者:任慧 | 點擊量:7338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任慧)
逢年過節(jié),煙花爆竹成為熱門“明星”,個別商販卻為一己私利“假證”售賣煙花爆竹。近日鼎城法院審理了一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。
某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,因超過年齡限制不能取得《安全生產(chǎn)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》。為了繼續(xù)銷售煙花爆竹,蔡某便找他人偽造了合格證,并以該偽造的合格證取得了批發(fā)許可證,后被應急管理局發(fā)現(xiàn)。
鼎城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蔡某違反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規(guī)定,未取得《安全生產(chǎn)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》,偽造證件非法經(jīng)營煙花爆竹,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。鼎城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蔡某拘役5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。
法官提醒,煙花爆竹是一種具有一定危險性和破壞性的物品,從事煙花爆竹進出口的企業(yè),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(guī)定申請辦理批發(fā)許可證。未取得煙花爆竹經(jīng)營許可證的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(jīng)營活動。
一審:周芝華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周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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